崇仁路小学教师科研成果书面表达规范
为了规范写作,提高教师书面表达水平,特制订《崇仁路小学教师科研成果书面表达规范》。
一、页面设置
A4上下各2厘米,左右各3厘米
二、行款要求
1.标题
一级标题:三号黑体加粗, 居中
副标题及单位姓名:五号仿宋 居中
二级标题:五号黑体加粗,空两格 单独占一行 (二级及以下标题末一般都不用标点)
2.内容摘要和关键词
“内容摘要”和“关键词”字样用小五号黑体加粗,加上[];内容用小五号仿宋。
一般短篇幅的教学反思及案例,可以不写“内容摘要”和关键词,而研究报告和篇幅较长的文章应该写“内容摘要”和“关键词”,便于阅读。
3.正文
字体字号:五号宋体
行间距离:电脑设置“单倍行距”
正文中表格中的文字用小五号仿宋,行间距:固定值12
注:文章如在网上发布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,行距:“固定值18”(便于阅读),其他要求相同。
4.脚注:对正文中引用的内容需要进行说明的,一般用脚注(“插入”下拉框中“引用”选项中的“脚注”)。脚注一般用小五号宋体。
5.参考文献:“参考文献”字样用五号黑体加粗,占一行;内容另起一行,用六号宋体。
三、数字的用法
1.所用数字,包括大写一、二、三……;阿拉伯数字1、2、3,以及带括号的数字㈠㈡㈢、⑴⑵⑶和①②③,一律都用“插入”下拉框中的相应的“数字”,便于统一的文字编辑。
2.用来表示序号的阿拉伯数字后面一律用圆点,如1.2.……;大字数字后面用方点,如一、二、三、……带括号的数字后面不带点。
武汉市桥口区崇仁路小学
2005.9.5
李红路 by 2005-9-27 16:41:49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 |